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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须知

日期: 2012-07-16

考试时间
 
   
  2011年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2-23日进行举行。
考试简介
 
   
  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组织或授权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日常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5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2年。
 
 
报名时间及方法
 
   
  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将安排在当年的5至7月份进行(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
  各省报名时间和方法不一致。请各考生注意各地人事网站。大致报名方法如下:
  例如:
  石家庄报名时间从2008年5月30日开始至2008年6月25日结束。具体要求:
  1、2008年5月30日至2008年6月24日,考生需登录“石家庄人事信息网”进行预报名。其步骤:录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打印报名表格(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还需打印免试审批表),即完成预报名。
  预报名中,凡往年考生一定要填录档案号,与已考成绩是否合格无关,考试成绩合格后滚动两年有效。
  报考级别的划分统一规定为凡不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者均填录考四科,与报考科目数量无关。
  2、2008年6月23日至2008年6月25日,凡完成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时限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手续后交纳报考费用。
  报名审查确认时,考生须交验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仅限申报免试部分科目人员提交此件)。
  考生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件,如弄虚做假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在网上通报。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②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③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④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三)凡符合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的,且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①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②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③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报考条件除专业以外,工程经济类专业也可报考。
  点击查看具体工程经济类所属专业
   
 
考试科目及安排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四个科目:《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各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2日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3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20

7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100

60


  
 
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免考规定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考试教材
 
   
  考试教材(新版):《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中国计划出版社)、《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中国计划出版社)、《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中国计划出版社)、《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中国计划出版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中国城市出版社),考生可以在全国各省考试中心购买。
 
考试大纲
 
   
 
 
考试注意事项
 
   
  1.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2.备考文具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3.准考证打印
  目前各考点准考证打印工作正在进行,请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或联系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询问相关事宜,也可以登录环球职业教育在线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频道查看各地准考证打印、领取说明。
  4.熟悉考场
  为避免届时因不熟悉路线或考场而耽误、影响考试,建议考生提前计划好到达考场的路线,甚至亲自提前看一下考场。
 
考试周期
 
   
  造价工程师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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